辛集市部分乡村坑塘存在大量垃圾和积存垃圾清理不彻底问题,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对全市农村垃圾治理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市乡村利用一周时间(12月26日-2019年1月1日)开展一次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再排查和彻底清理工作
由各乡镇(区)政府负责,组织对农村垃圾进行一次再排查,做到所辖区域全覆盖,尤其是坑塘、村边和积存垃圾。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乡村两级责任人,2019年1月1日前彻底清理,消灭环境卫生盲区和死角。
二、完善日常保洁机制
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由公司托管以来,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各乡镇组织各村建立一个建筑垃圾填埋场(可以启用以前整治好的垃圾坑),周围安装防护网,留门上锁,及时将所辖村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乡镇建筑垃圾填埋场,严禁将生活垃圾等投放入内。
二是各村利用以前的垃圾池,每村一个或几个,作为本村建筑垃圾存放点,树立警示牌,只允许投放建筑垃圾和冬季产生的炉灰,不允许投放生活垃圾。要合理选取位置,方便村民投放。由村负责及时将建筑垃圾存放点垃圾运送至乡镇垃圾填埋场。
三、做好宣传引导
各乡镇(区)要加强农村垃圾治理、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农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培养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入冬以来,我市农村生活垃圾中生活渣土(扫地土、炉灰、砖头瓦块)较多,已严重影响我市焚烧发电厂正常运行。各乡镇要组织各村通过高音喇叭,每天广播生活渣土(炉灰)严禁入桶的通知,引导居民主动投放至本村建筑垃圾存放点。
2、各乡镇(区)组织各村“两委”班子人员持续对本村内保洁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保洁员未按要求作业,立即通知环卫公司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