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清洁取暖,一头牵着百姓温暖过冬,一头连着蓝天白云,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环境工程、重大民生工程。
目前,辛集市“煤改气”任务数5000户已全部改造完成。另外,为改善空气质量,早日完成全域内清洁取暖的目标,我市自增了部分街村进行“煤改气”改造。虽然,各燃气公司加班加点、昼夜施工,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仍有部分自增街村“煤改气”改造工程未彻底完工。
为保证群众温暖过冬,第一时间了解群众关于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的意见和建议,市委书记邸义、市长王现坤、主管副市长牛军波、市“双代办”专门设立了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热线电话:
市委书记热线:15512465583
市长热线:15132139532
主管副市长热线:15731199135
市“双代办”热线:15511312632
【温馨提示】热线电话仅适用于群众反映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倡短信反映,便于把事实描述清楚。如果打电话,请大家尽量在工作时间拨打哦~
市委、市政府 经过细致研究制定了以下措施,确保“煤改气”未改造完成的群众温暖过冬 ↓↓↓
01
截至目前,已经完成“煤改气”改造的村,必须使用天然气取暖,享受“双代”补贴政策,不得使用洁净型煤取暖。
02
各燃气公司在保证安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能在11月30日前改造完工的户。在11月30日前,居民可以采用洁净型煤取暖,享受洁净型煤补贴政策(每吨623元,每户最多补贴2吨;对于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免费配送1吨,超出部分按照补贴政策执行)。待“煤改气”改造完成后,可使用天然气取暖,享受“双代”补贴政策。若改造完成后仍使用洁净型煤取暖,视其为自动放弃“双代”补贴政策。
03
11月30日前无法保证“煤改气”改造完成的户,可以使用洁净型煤取暖,享受洁净型煤补贴政策。
施工过程中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煤改气”补贴政策↓↓↓
1、设备购置安装补助
居民用户根据采暖面积和供热需求在市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入围企业产品目录中自由选择燃气采暖设备。按户燃气采暖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包含燃气采暖设备及距离燃气采暖设备1.5米以内的管件及安装费用)。居民用户选定的燃气采暖设备中标价格与财政补贴的差额部分,由居民用户个人负担。
2、管线建设费
对实施“煤改气”的居民燃气村内入户管线费,省、市共补贴3500元,不足部分由燃气企业承担。
3、运行补贴
给予法定采暖季用户用气0.8元/立方米补贴,按用气量据实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960元。
居民用户所需燃气灶具由用户按现行燃气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自行购置,费用自理。居民“煤改气”后,采暖季期间不执行阶梯气价。
4、补贴发放
由天然气公司负责气代煤居民用户法定采暖期内的用气量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将居民用气情况在各村(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盖章确认,作为气代煤居民运行费用补贴依据。采暖期结束后报市散煤压减替代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有关程序后,市财政局将确定的补贴资金给予拨付,并由乡镇、园区、街村发放到户。
辛集市委、市政府将想尽一切办法客服一切困难确保全市人民温暖过冬,请大家畅所欲言,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拨打电话:
市委书记热线:15512465583
市长热线:15132139532
主管副市长热线:15731199135
市“双代办”热线:1551131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