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辛集

辛集回收2000余吨!私自留存将受到这些处罚~~

2018-11-20 14:51:09 来源:辛集发布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冬季清洁取暖,一头牵着百姓温暖过冬,一头连着蓝天白云,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环境工程、重大民生工程。

根据《辛集市2018年散煤强化治理工作方案》中,关于辛集市全域2018年实现散煤销售、使用双“清零”的工作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居民剩余散煤回收工作,截至目前,已回收居民剩余散煤两千余吨。

有些朋友可能坐不住了,现在已经到取暖季了,回收散煤之后,我们用什么取暖啊?

您大可不用担心,今年未列入气(电)代煤的用户,提倡使用洁净型煤。目前,我市2018年洁净型煤招标工作已经结束,辛集市精燃煤炭有限公司、兰州兰煤节净能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中标。

洁净型煤配送乡镇有3种渠道

1、用户直接购买。每吨623元,先期按照900元/吨,700元/吨交款的,企业将多收金额退回村委会。

2、散煤置换。按照1:1的比例予以置换。村委会收集散煤后,由乡(镇、区)政府与市场监管局联系,把煤送到型煤厂。市场监管局将各个街村收缴的散煤数量告知型煤企业,型煤企业按照收缴吨数,予以配送。

3、免费配送。对于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免费配送1吨,超出部分按照补贴政策执行。

注:享受补贴和置换政策的上限是每户不超过2吨。比如说,有一个普通户,家里有5吨散煤,只有2吨能享受散煤置换政策,剩余3吨将按照煤品质量,给予不同价格的补贴。

此外,对于已经购买了型煤,但家中仍有散煤的居民,将按照煤品质量,给予不同价格的补贴。

按照河北省散煤(特指烟煤,不包括兰炭、白煤)质量管控政策,散煤不允许继续作为居民冬季取暖的燃料使用,如果您家中还有散煤的话,市委、市政府将按照物价部门评估测算的价格标准进行回收,请您联系所在的村(居)委会,主动上缴散煤。对故意隐瞒实情,私自留存散煤的居民,可视其为自动放弃型煤补贴以及2019年“双代”改造等政府多项优惠政策的资格。

责任编辑:高小茹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