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沧州电(记者代晴)日前,记者从沧州市“2018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沧州市已开工改造2249户农村危房,其中1465户改造完工,其他改造工程将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
自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沧州市已改造81193户农村危房,帮助81193个贫困家庭解决了安全住房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后,县级财政部门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把补助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中。盐山县、海兴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南皮县、东光县、吴桥县、献县的补助标准是:对新建户,每户给予补贴23000元;对维修加固户,每户给予补贴8000元。黄骅市、沧县、青县、泊头市、河间市、肃宁县、任丘市的补助标准是:对新建户,每户给予补贴20000元;对维修加固户,每户给予补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