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戴绍志)日前,沧州市出台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简化企业设立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开办效率,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到2018年底前,全市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8天(指工作日,下同),其中企业登记时间(含企业名称核准)不超过5天,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天,发票领取时间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超过2天。
今年以来,沧州市以解决企业开办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为重点,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提升办理企业开办事项的实际体验,构建更为便利的企业开办环境,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基于此,沧州市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将企业开办办理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同时,建立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和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沧州市企业开办便利度,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企业开办综合服务,将申请人依次向行政审批局和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主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办税窗口,办理相关信息采集和发票领取事宜。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网上并行办理,为企业开办提供全程电子化服务。
整合企业名称核准环节。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以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申请办理企业登记。下放冠“沧州”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减少名称核准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积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企业登记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网上全流程办理,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现企业登记“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逐步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全面推行“审核合一”登记制度,除涉及特殊审批事项外,企业登记业务全部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提高企业登记效率,压缩企业登记时间。
提高企业公章制作效率。由市公安局及时接收省公安厅推送的企业登记相关信息,并及时分发至各县(市、区)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印章信息,由公章制作单位直接为企业刻制所需公章。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对已在企业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当日办结。
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巩固和扩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多证合一”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为确保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顺利实施,沧州市加强协同配合,对于企业开办前后需要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的,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条件、标准和规范,优化办事流程,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革的实际体验。此外,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对全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以及推诿扯皮、工作拖沓、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