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到澳森大街对沿街门店存在违规广告牌匾、一店多牌等行为的店主下达拆除整改通知,并对他们进行政策法规讲解,让他们了解私搭乱建对城市形象造成的影响,辛集市将于9月10日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这次整治遵循“减量规范、特色突出、美观安全”的整治原则,严格按照《河北省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在辛集市城市建成区大力开展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通过拆除、整治、规范等措施,实现统一规划、制作精良、布局合理、设置有序、管理规范、内容健康的广告设置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和建设美好、靓丽、宜居辛集做出积极贡献。
工作目标
认真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整治方向、整改措施、责任人等,彻底摸清辛集市需要整改的广告牌匾工作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整改盯办,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到2018年底,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整治完成率达到40%以上;到2019年底,基本消除城市广告牌匾设置乱象 ,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制定城市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导则和管理办法,完善广告牌匾设置和管理长效机制。
整治内容
一是规范设置沿街门店牌匾。 制定门店牌匾设计方案,按照“突出特色、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原则,结合城市设计和区域功能进行专业设计,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材质、大小和颜色,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一店一牌并统一设置于门楣上方,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杜绝出现建筑外立面墙体广告、一店多牌或违规设置超高、超宽、超面积的广告牌匾。
二是结合“门前三包”工作要求。 严格执法程序,加大对门店广告牌匾日常巡查管理力度,严厉查处未经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对占道、乱贴乱挂等需拆除整改的户外广告牌匾逐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拆除、整改。对未按审批要求设置的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三是严格管控城市户外广告。 及时清除设置在交通护栏、候车站(亭)、电线(灯)杆、行道树、建设(构筑)物立面上的商业广告、宣传广告(标语)及一些私拉乱扯的条幅、布幅等;清除影响市容市貌且有安全隐患的广告塔牌、楼(物)顶广告牌、建筑标识、招牌或发光字(灯)等;清除现有的商业性墙体广告和陈旧、破损的公益广告或宣传栏。
加大移动广告车的管理力度,避免城市广告“大花脸”乱象出现。
四是加大电子显示屏管理。 对现有的城市电子显示屏进行规范、整治,禁止所有电子显示屏播放声音,从严控制电子显示屏广告内容和公益性广告的设置。
五是认真整治城市乱贴乱画。 加大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各类设施张贴涂写的清理力度,对乱贴、乱画、乱涂小广告进行及时清理。力争通过持续、不间断整治,逐步消除城市“牛皮癣”。
实施步骤
一、排查动员(2018年8月至9月) 。制定城市广告牌匾专项整治方案,广泛宣传动员,摸排违规广告牌匾和沿街门店牌匾,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时限和整治重点街路、路段。
二、集中整治(2018年10月至12月)。按照城市广告牌匾专项整治台账和工作计划及时限要求,逐街逐路清理清除整治违规广告牌匾。
三、整治提升(2019年1月至9月)。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集中力量抓好门店广告牌匾整治提升改造,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
四、巩固完善(2019年10月至12月)。开展城市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提升“回头看”,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要求查漏补缺,完善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和管理长效机制。
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区广告牌匾设置的通告
为规范城市广告牌匾设置,提升城市形象,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相关规定,从即日起,对城市广告牌匾设置进行整治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匾、门店牌匾,需持广告牌匾设置申请书、广告牌匾位置图、彩色效果平面图等相关材料,到市行政审批局(新皮革城二期东南角)办理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审批样式进行制作及设置。
二、户外广告牌匾必须按照各街路设定的标准制作安装,上下对齐、左右相接、厚度一致、选材优质、版面协调、亮化配套、安全牢固,做到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一店一牌。
三、对影响市容市貌、陈旧破损的广告牌匾(大型户外广告牌匾或门店牌匾),业主需在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按照标准自行整修、清洗、更换,对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加固或拆除。
四、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包括移动广告牌、条幅、门窗广告贴字及宣传画)的,在通告发布一周内,到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审批手续。
五、对不按通告要求整改的,自2017年10月1日起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欢迎广大市民对乱设广告牌匾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3222448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辛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