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公布了第四批列入“黑名单”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共有44家建设单位被邯郸市列入“黑名单”↓↓↓
第四批列入“黑名单”企业
邯郸市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邯郸市第四批列入“黑名单”企业的通知
市解遗办[2018]28号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进解决我市房地产遗留问题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经相关县(市、区)审核,现对第四批列入“黑名单”11家企业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在遗留问题项目未解决之前,11家建设单位不得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不得参与土地招拍挂;不得申请办理遗留问题项目之外项目的规划、开工许可手续;不得参与各类先进荣誉的评选活动。
2018年8月30日
第三批列入“黑名单”企业
邯郸市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邯郸市第三批列入“黑名单”企业的通知
市解遗办[2018]6号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进解决我市房地产遗留问题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经相关县(市、区)审核,现对第三批列入“黑名单”16个项目(涉及12家企业)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在遗留问题项目未解决之前,12家建设单位不得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不得参与土地招拍挂;不得申请办理遗留问题项目之外项目的规划、施工许可手续;不得参与各类先进荣誉的评选活动。
2018年2月28日
第二批列入“黑名单”企业
邯郸市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办公室关于公布邯郸市第二批列入“黑名单”企业的通知
市解遗办[2017]60号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进解决我市房地产遗留问题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经相关县(市、区)审核,现对第二批列入“黑名单”14家企业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在遗留问题项目未解决之前,14家建设单位不得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不得参与土地招拍挂;不得申请办理遗留问题项目之外项目的规划、开工许可手续;不得参与各类先进荣誉的评选活动。
2017年11月26日
第一批列入“黑名单”企业
邯郸市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办公室关于公布邯郸市第一批列入“黑名单”企业的通知
市解遗办[2017]34号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进解决我市房地产遗留问题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经相关县(市、区)审核,现对第一批列入“黑名单”7家企业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在遗留问题项目未解决之前,7家建设单位不得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不得参与土地招拍挂;不得申请办理遗留问题项目之外项目的规划、开工许可手续;不得参与各类先进荣誉的评选活动。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