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地工伤保险鉴定互认
三地签署《京津冀工伤保险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杨佳薇)为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7月17日下午,《京津冀工伤保险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河北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举行。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向纵深推进,特别是雄安新区、曹妃甸协调发展示范区、北京冬奥会等重点地区和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京津冀区域内机构和人员流动愈加频繁,用人单位注册、参保地与工作生产地分离的情况日益增加。《京津冀工伤保险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本着优势互补、共建共享、高效便民、有序推进的原则,将进一步推动三地工伤保险合作,充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协议提出,三地将在工伤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医疗康复三个方面开展合作。三地可相互委托对事故伤害进行工伤认定的现场调查核实事宜,调查结果互认并转交委托方。三方建立相互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工伤职工、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可就近委托经营地地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对委托鉴定结论不服的,回参保地申请重新鉴定。鉴定项目以伤残等级鉴定为主。三方互认对方签订的工伤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机构。根据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需要,在企事业单位较为集中的地区,三方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各确定1—2家协议机构,适时推进上述京津冀工伤协议机构的异地管理。
为确保协议落实,三地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经办等合作项目,定期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开展案例分析,逐步推进三地工伤保险政策、标准的统一。同时,加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完善三地工伤保险政策。充分发挥各地信息化建设优势,以点带面,逐步推动三地工伤保险工作信息互联、互通,为三地工伤保险合作提供信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