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特制定奖励办法。
1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向市扫黑办或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实名举报我市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公民。
2线索奖励认定条件
(一)举报线索经核查属于发生在我市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二)相关部门未发现或未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
(三)正在被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中政法部门未掌握的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证据。
(四)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落脚点、藏身地或涉黑涉恶赃款赃物所在地等线索。
(五)线索举报对象明确,举报内容经政法机关核查属实。
3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当面举报、电话及信函的方式实名举报。
(一)市扫黑办地址:辛集市市府街1号,举报电话0311-83221650;电子邮箱xjsshbgs@126.com。
(二)市公安局地址:辛集市市府东大街107号;举报电话110或0311-83287242;电子邮箱xjjc666@163.com。
4奖励金额
根据线索的重要程度给予举报人五千到五万的奖励。
扫黑除恶市领导举报电话
市委书记 邸 义:15512465583
市 长 王现坤:15132139532
政法委书记 周勇:18533192998
(此举报电话为扫黑除恶专用举报电话,只接受短信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