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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传染病医院异地就医结算开通

2018-07-06 15:52:36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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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就医可跨省异地即时结算

6月27日,沧州市传染病医院异地就医结算正式开通,实现跨省异地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在市传染病医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覆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两类参保人群。享受这一政策的群体包括: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据介绍,参保患者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否则就无法享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因急诊抢救就近入院时可先就诊,但必须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出院时才能直接结算医疗费用。(记者王汝汀 通讯员夏延民)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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