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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沧州市推行20项交通管理新措施

2018-07-05 15:25:07 来源: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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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类业务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小型汽车能全国“通检”

记者4日从沧州市交警支队获悉,对公安部公布的20项交通管理新措施,沧州市交管部门将于9月1日起全面推行。

窗口服务方面 推出4项新举措

减免四项申请材料: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的逐步免予提交。

18类业务“一证即办”: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业务凭本人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整合“车驾管”业务窗口,推行电子化缴费,实现业务受理、资料审核、缴纳费用、牌证发放“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

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多种自助服务。

“互联网交管服务”方面 推出4项新举措

交管服务网上办理: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实行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

政务信息网上互通:简化互联网平台面签程序,推进与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实现身份信息“一次采集、多点可用”。

安全教育网上学习:试点驾驶人审验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

交通事故网上处理: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延伸下放业务方面 推出8项新举措

社会服务网点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公司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邮政服务网点代办:由遍布城乡的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或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

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等办事窗口,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

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建立“警保联动”机制,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事故。

实行车辆全国“通检”: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推进车检程序优化:推行网上预约检验、网上申领免检标志。

便利车辆异地转籍:试点非营运小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保证省内居民持身份证在全省范围内可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加强监督管理方面 推出4项新措施

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本着“业务延伸下放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确保放而不乱,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记者代苗苗 通讯员孔大龙、孙德凤)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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