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戴绍志)记者从沧州市文明办获悉,为扎实推进沧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沧州市决定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巡访队伍。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巡访队伍包括5个巡访组,分别由市民代表、老干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组成,每组10人。巡访范围是沧州市中心城区内所有实地考察点位。巡访内容主要是《沧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测评任务分解表》《沧州市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沧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任务分解表》《沧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里规定的各项指标,包括思想道德基础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10个方面。
在开展巡访工作中,各巡访组将根据巡访范围、内容,积极主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确保每月至少实地巡访两次,认真履行监督权、劝导权、建议权,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大胆提出意见建议。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巡访。同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场所和区域进行暗访,收集和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