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沧州电(通讯员孙明山 记者李家伟)2月28日下午,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民警在沧州市建设北大道南段路口,向在车顶粘贴了玩偶的驾驶人曹女士进行了劝导。曹女士说,自己往车顶上贴玩偶只是觉得好玩,不知道这种行为竟潜藏着这么大的安全隐患,然后当场将玩偶摘了下来。
“这种贴在车顶上的玩偶看起来很可爱,却并不安全。”交警介绍,现在很多车主喜欢在私家车上装饰一些小玩偶,却不知道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还带来了安全隐患。日前,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对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交通安全提示和劝导活动。
交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现在一些车主和驾驶人喜欢在汽车上安装玩偶等饰物,这类玩偶一般是先将底座粘贴在车顶上,再用卡扣将玩偶与底座扣在一起。如果安装得不够坚固,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很容易脱落,会对周边的车辆和交通参与者造成伤害,在高速公路上尤其危险。此外,这种车外的挂饰物往往造型夸张,色彩鲜艳,很容易吸引眼球,但也会分散其他驾驶人注意力,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不要在车上增加任何不必要的配件和装饰物,已经在车上粘贴了玩偶应尽快自行拆除,消除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