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雅楠)沧州市以产业园区、生态园区、新型社区“三区同建”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统筹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建设生态宜居新农村,今年全市将启动30个以上“三区同建”示范区建设,力争示范区总数突破60个。
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按照城乡融合发展方向,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城乡村建设规划为基础,制定县(市、区)域“三区同建”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城市县城周边、乡镇驻地、农村新型社区、中心村、产业聚集区集中。规划将实现产业、社区、生态建设多规合一,体现前瞻性、导向性、可操作性。组织编制好村庄、社区建设规划,推进农村新型社区、产业园区、乡村生态区建设。市、县(市、区)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三区同建”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实现融合发展。坚持把生态建设融入园区、社区建设,把园区建设融入生态和居民从业保障,把社区建设融入生态和园区之中。把乡村优美环境、人文风俗、历史文化、特色资源等在空间上进行集中和集聚,营造宽松环境,合理调节各方利益,吸引工商资本和战略投资者,促进社区、园区、生态浑然一体,融合发展。引导家庭手工业、地方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工商业进入园区,使更多农民能够到园区从业。完善园区配套措施,下大力解决污水处理,推进厕所革命。在民居建设风格上体现地域特色、文化传承,体现乡村风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设计建设农村社区。
建设一批美丽乡村村落群。切实抓好美丽乡村巩固提升工作,选择一部分文化底蕴深厚、产业特色明显、设施水平较高的农村片区进行重点培育,由点到面、点面结合、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着力建设一批既能体现乡愁、又融入产业发展和现代元素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乡村。
完善“三区同建”土地使用支持政策。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于“三区同建”的助推作用,在增减挂钩项目立项阶段,将农村拆旧区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园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解决“城市缺地、农村缺钱”问题。根据国家增减挂钩政策,贫困县可将农村“增减挂”结余建设用地指标转让。具备条件的县(市、区),通过合理测算,可采取“政府垫资、结余建设用地指标收回”的办法,支持新型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落实市、县(市、区)专项资金支持。统筹兼顾城市(含县城)发展规划、“三区同建”布局规划及示范区规划、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科学把握“三区同建”发展节奏,有序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