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雅楠)2017年,沧州市在沧县、泊头、河间等县(市)立项实施了10个高标准农田项目(不含贫困县),开发总面积9.785万亩,项目总投资17615.11万元,有效夯实了农业发展基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并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与普通农田相比,高标准基本农田具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连片发展;提高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本设施;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经管的综合功能等优势。
市农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在设计标准、创新含量、科技水平三方面都实现新突破。其中,设计标准方面,坚持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切实提高工程设计的准确度和可行性;创新含量方面,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创新工程建设式样、材料、施工工艺以及施工设备、标准检验设备,创造出在全市、全省推得开、叫得响的创新成果;科技水平方面,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合作,支持项目区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提升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促进结构调整,增加开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