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房产中介购买过二手房的消费者可能有过这样的感受,就是某些房产中介提供的合同中有些条款感觉不合理,但为了购买到房子又不得不签。一旦出现纠纷,这样的合同将会给自己的维权带来麻烦。记者了解到,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近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全市统一的《石家庄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2月1日起,石市市区(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内的所有房产中介将使用该合同,各房产中介之前自制的合同将不能再使用,否则将无法办理网签业务。
统一合同消除 房产中介不规范条例
据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中介科负责人介绍,在过去部分房产经纪机构与消费者签订居间合同时,有很多不规范条款,比如要求交易资金打入公司帐户或公司法人帐户,这样给交易双方带来资金安全隐患,投诉事件时有发生。
2017年5月1日,石家庄市住建局局出台了《石家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规定了交易资金的监管方式、监管机构等。石家庄住建局在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时按《监管办法》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相关要求,对合同的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直接进行了规定。这样有效杜绝了交易资金的安全隐患,使交易双方能够顺利的进入交易环节。“统一合同,有效的剔除了之前部分房产中介制定的合同中的各种不合理条款。”
该负责人还称,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要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对房产经纪服务项目、内容、要求及完成标准等还进行了约定,这是以前各经纪机构的合同中所没有的,此条款的增加使各方达成的约定能落到具体合同里,便于以后如遇合同纠纷其各方义务、责任的区分有据可依,避免了产生纠纷后没有证据打“口头仗”的情况。
中介不使用统一合同将无法网签
在《石家庄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甲方义务里明确了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别售第三方,杜绝了一房两卖而产生的纠纷,明确了甲方出现此情况后,所承担的责任。明确了丙方(经纪机构)要对房屋信息进行核定,现场查看,按相关要求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这也是以往经纪机构合同里所没有体现的条款。”上述负责人说。
据介绍,买卖双方及居间方(房产中介)协商一致后,居间方通过《石家庄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签订全市统一使用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然后需此合同到银行办理网签业务,由银行根据本合同进行资金监管。据介绍,石家庄市住建部门将向各银行部门下发通知,今后银行部门将会以统一的石家庄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为准,持有其他合同将会无法进行银行的网签服务,这样保证了房产交易资金的全额监管,也有效的杜绝了房产经纪机构的阴阳合同。
记者还了解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附有唯一二维码、合同编号,与石市刚上线的“石家庄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服务平台”关联使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纠纷投诉,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监管平台的快速投诉功能录入真实、有效的合同编号等信息便可以进行投诉,从而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使之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投诉。(记者任利 通讯员褚瑞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