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马燕)为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打击力度,日前,邢台市通报了16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对16家违法企业共计处罚295万元,行政拘留3人。
在通报案件涉及的16家企业中,主要是这些企业分别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未落实重污染应急措施,露天堆放粉尘等手段污染了环境,影响了邢台市空气质量。
这16起案件分别是:新河县邢台泛亚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临城县暖万家热力有限公司、临城县邢台宏福热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县高利辉压板厂、沙河市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临西县兴驰木业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均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污染。隆尧县河北珈奥甘油化工有限公司、清河恒基投资有限公司、清河县万顺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格薪生物质燃料安徽有限公司平乡分公司、内丘县邢台东庞通达煤电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分别存在生物质燃料和大量煤粉露天堆放,造成扬尘污染。沙河市隆威紧固件有限公司、巨鹿县经济开发区清华园三期等2家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停产停工。平乡县河北龙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相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开工生产。开发区河北德兴薄板有限公司剪切车间设备数量与环评不符,并且有些设备未办理环评文件。邢台市宏信昌公路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厂区异味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