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根据《河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考评和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名义命名表彰石家庄市、井陉县等62个市、县、区为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12月2日-12月8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市、县、区不符合命名表彰条件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有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号省民政厅(省双拥办),邮编050051。电子邮箱:hbshuangyong@163.com。联系电话:(0311)88615523、88615524、88615500(夜间和节假日)。
拟命名表彰的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名单
河北省双拥模范城(25个):石家庄市、承德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和辛集市、石家庄市鹿泉区、石家庄市藁城区、平泉市、张家口市万全区、迁安市、遵化市、霸州市、三河市、高碑店市、涿州市、任丘市、沙河市、武安市。
河北省双拥模范县(37个):井陉县、正定县、元氏县、高邑县、承德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兴隆县、滦平县、怀来县、张北县、怀安县、昌黎县、乐亭县、滦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涞水县、定兴县、涞源县、安新县、南皮县、盐山县、青县、海兴县、献县、饶阳县、安平县、武邑县、邢台县、临城县、临西县、威县、涉县、魏县、磁县、馆陶县、成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