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黄清标)4月21日,随着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成立,原来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29个部门承担的331项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前置手续或环节涉及的事项、相关初审转报上级的事项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划转到行政审批局,涉及审批的51枚审批印章也统一为1枚“邢台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实现“一章制审批、一站式办结”。这标志着该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迈出关键性一步。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是按照“划转是原则,不划转是例外”的原则,将原来分散于多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统一而成立的,将原来的涉审批事项整合、划分为商事登记、文教卫生、开发建设、投资项目、社会事务五个区,把服务窗口从以前的32个压缩为10个,审批工作人员由480余名减为99人。市行政审批局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事项划出单位主要负责行政许可后的监管工作。
记者走进该市行政审批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摆在大厅中央的一个长方形的透明玻璃展示箱,里面封存着已经完成历史使命的51枚审批印章。不同分区的服务窗口上方有条形电子屏提醒办理事项。办理者提交全部所需材料后,多数业务都实现了“立等可取”。
据介绍,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和市公安局实施的行政许可等事项暂不划转,前3个单位的行政许可服务科入驻市行政审批局,实行审批相对集中、现场审批;市公安局除保安公司设立、印章管理、机动车运输、道路施工相关事项在市行政审批局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外,其他不宜划转事项仍在其下属相关机构办理。市国税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消防支队等8个中央或省垂直管理部门实施的事项,通过上述部门在市行政审批局设置办事窗口、派驻人员,实行审批相对集中、现场办理。
根据要求,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人社局各类保险中心等承担公共服务的单位,在不改变隶属关系、办公地点的情况下,作为市行政审批局的分中心,统一接受市行政审批局的监督管理。各分中心可通过在市行政审批局设置办事窗口、派驻人员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事项实行服务相对集中、同城办理,并逐步整体进驻。
“行政审批局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集中到一起,可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审批的效率和速度。”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创新审批体制的同时,该市行政审批局积极实施审批流程再造,使关联审批事项紧密衔接,实现了申请材料一件多用。
据介绍,该市行政审批局今后还计划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开展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等便民措施,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