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4月3日邢台电(记者王永晨)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结合中国环境总站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建议,预计4月4日-6日邢台市气象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重污染过程逐步加剧,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自4月4日零时起将邢台市此前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III级)预警升级为橙色(II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II级应急响应措施。其中,机动车限行措施包括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1时限行2个车牌尾号,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周一至周五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4月4日是法定节假日,不限行。4月5日为周三,限行车辆尾号为1和6。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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