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 记者 蔡云雷
日前,保定市教育局印发《保定市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保定市主城区内中学、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做出安排,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根据《方案》规定,I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最新方案与之前方案相比有哪些变动、哪些亮点,3月8日,燕赵都市报记者采访了保定市教育局,为大家做权威解答。
I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
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
根据《方案》规定,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IV级应急响应、III级应急响应、II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
IV级应急响应措施: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中小学、幼儿园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III级应急响应措施:根据重污染程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开启新风系统,减少学生(幼儿)室外课程及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体育锻炼活动。
II级应急响应措施:根据重污染程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开启新风系统,视室内活动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
I级应急响应措施:当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托幼机构、小学和教室没有配备新风系统的中学采取停课措施。完全寄宿制学校可不停课。完全寄宿制学校和配备新风系统的中学停止户外活动,视室内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
如遇更加严重的重污染天气, 报请保定市政府批准后,托幼机构和中小学即时全部停课。
I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停课期间,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按时到校、上岗,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园)的学生(幼儿),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组织人员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灵活安排学生(幼儿)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活动。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中小学校不安排上新课。
应急响应启动具体方案
保定市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后,主城区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其他县(市、区)按照本地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当日22:00前接到预警信息并维持到22:00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次日自动采取措施。次日不论AQI实测值升高或降低,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都采取相应措施。
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接到预警信息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次日自动采取相应措施。
当日6:00以后至上课前(8:00)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信息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当日可不停课,一律停止学生(幼儿)室外体育课及活动,开启新风系统,视室内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
学校上课期间接到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信息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一律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活动,开启新风系统,视室内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