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对于沧州市政法机关而言,要紧紧扭住作风建设这个关键,牢牢把握优化营商环境这个重点,按照沧州市委“转作风、优环境、走新路、抓落实”的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主动融入大局,积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强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内部环境。加大治懒治庸力度,落实对不胜任、不称职干警问责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下管一级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活动,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严禁借联系服务企业之名谋取私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打基础,创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依法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指导企业和商业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保卫机构,加强企业和项目周边的治安巡逻,抓好企业和项目建设周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二是大力维护公共安全,积极打造立体化、升级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三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立与政府环保等部门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现政法机关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常态化。四是推动形成全民守法良好环境,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抓规范,打造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服务保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采取上门走访、定期座谈、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听取企业和生产经营者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大型商贸城或其他产业聚集园区内,设立便民服务点,为外来企业尽快落户、投入生产经营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全方位提供及时、快捷、便利、高效的司法服务。
严秩序,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公正执法司法,坚决排除各种干扰,对各市场主体一律实行平等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营造公平、开放的投资和经营环境。保持对各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垄断市场资源的涉黑涉恶犯罪,净化市场环境。对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和内幕交易等给市场主体造成危害的犯罪行为,要及时查处,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促正义,维护客观公正的司法环境。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处置涉及重点项目及企业的民商事纠纷及刑事案件,维护涉案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对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涉外业务培训,促进与国际市场对接,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品牌战略的全面实施。加强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职务犯罪预防、查处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中共沧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