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发布 《关于石家庄轨道交通票价听证会的公告》,确定于2017年1月18日上午9:00在亚太大酒店举办听证会。2016年12月16日市发改委已发布《关于石家庄轨道交通票价听证会的公告》,委托市消费者协会、市人大、市政协以及有关单位推荐产生25名听证会参加人,并设旁听人员8名、新闻媒体15家,通过“石家庄微物价”微信公众平台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等报名随机抽取。 本次公告正式公布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听证人名单和石家庄轨道交通票价听证方案要点。我市轨道交通拟采取里程分段计价的票制方式,票价水平实行“递远递减”的原则,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参考国内已开通轨道交通城市的票价水平, 提出三个方案,起步价均为2元。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石家庄轨道交通票价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将石家庄轨道交通票价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听证方案要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月18日上午9:00
地点:石家庄市亚太大酒店(青园街215号)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消费者:安江平、赵兴无(新华区);赵龙、赵立鹏(桥西区);林影、潘宁(长安区);郑磊、贾振刚(裕华区);闫会丽、戴艳梅(高新区)
经营方:付朝立、贾子治(轨道公司)
相关利益方:刘建平(公交公司);王立峰(出租车公司)
专家:李建平、何泳斌
人大代表:苏惠欣
政协委员:芦海英
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赵建华(市法制办);郭鹏(市财政局);尹菲(市民政局);邢家珊(市教育局);鲁印兴(市交通运输局);王秀然(市总工会);刘金栋(市消费者协会)。
三、听证人名单
朱振堂 肖卫洲 李辉彬 陈志宏 康永利
四、石家庄轨道交通票价听证方案要点
(一)票制票价
我市轨道交通拟采取里程分段计价的票制方式,票价水平实行“递远递减”的原则。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参考国内已开通轨道交通城市的票价水平,提出以下三个方案:
方案一:起步价4公里2元,超过4公里实行“递远递减”原则,4~22公里里程内每递增6公里加1元,22公里以上每递增9公里加1元。
方案二:起步价6公里2元,超过6公里实行“递远递减”原则,6~24公里里程内每递增6公里加1元,24~45公里里程内每递增7公里加1元,45公里以上每递增9公里加1元。
方案三:起步价6公里2元,超过6公里实行“递远递减”原则,6~20公里里程内每递增7公里加1元,20~36公里每递增8公里加1元,36~54公里每9公里加1元,54公里以上每10公里加1元。
(二)票价优惠政策
参照我市地面公交和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票价优惠政策,我市轨道交通拟实行下列票价优惠:
1.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因公、因战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其他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免费乘车。
2.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工作日非高峰时段和节假日全天凭公共交通老年卡可免费乘车(工作日高峰时段指7:00-9:00,17:00-19:00)。
3.石家庄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学生,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生卡,享受5折优惠。
4.每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2m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按超过人数购买车票。
5.运营单位在规定的票价优惠政策基础上,可自主采取灵活多样的票价优惠政策。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参会人员及旁听人员、媒体记者的入场证将在会前发放,持证入场。
为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18日,市发展改革委将通过“石家庄微物价”微信公众平台征求意见建议。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