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剑英)为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2016年12月29日,邯郸市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要求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应急响应期间,该市要求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等原材料用量大的企业,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除应急抢险外,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料生产和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全市禁止燃烧秸秆、杂草、垃圾。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市主城区公交车免费乘坐。市区禁止载重2吨及以上货车通行,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邯郸市已派出20个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