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从执行法官手中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12月26日上午,9名农民工走进石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桥西法院),从法官手中顺利拿到了共计10万余元的工资。
昨日10时许,农民工老李从桥西法院的法官手中领到了14000元工资。看到一年前被拖欠的工钱终于拿到手,老李脸上乐开了花,“这下子终于可以回老家过个好年啦!”
老李告诉记者,2014年年底,他和另外8名农民工来到省会某建设公司承建的一处建筑工地从事瓦工等工作,干活期间,双方并未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每天的工资。2015年6月,包工头石某给老李等人出具了工资欠条,表示工钱会晚一点发。
当年8月份,工程完工,但老李和工友们等到2016年4月份,仍未领到他们应得的工资。一番催要无果后,老李和工友们无奈将包工头石某和建设公司告上了法庭。桥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包工头石某给付9名农民工共计107445元,建设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1月9日,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桥西法院执行局经多方查询,并没有找到有价值的执行财产,仅在石某名下查询到有几十元钱存款,又始终找不到石某本人。
执行法官找到建设公司负责人,对方一听,当即表示公司方面早已将钱给了石某。
执行法官向负责人释明法律,如果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旦将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将对公司的信誉以及银行贷款、招投标等业务开展均产生影响。在执行法官的多次调解沟通下,9名农民工自愿放弃利息请求,建设公司最终主动履行了10万余元的连带清偿义务。
法官表示:有关建设公司和包工头石某之间的经济纠纷,建议建设公司拿着支付凭证向法院起诉石某,行使自己的追偿权。(记者 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