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污染 保护水环境
保定市严打污染水环境“十小”违法行为
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打击到位
近日,保定市县两级环保、公安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全市污染水环境“十小”摊点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联合高碑店市环保局对高碑店市泗庄镇宋新庄村张红运电泳漆加工摊点进行突击检查。经检查,该加工点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小”摊点,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强酸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摊点关停取缔,拆除生产设备,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同时,为妥善处置该摊点屋后自然坑内的生产废水,督促该摊点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污水转移协议。
同时,市县两级环保、公安、电力等部门40余人开展联合行动,对雄县刘军影电镀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经检查,该电镀加工点位于雄县龙湾镇旅游路北侧,车间原为乳胶车间,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小”摊点,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放至旅游路北侧沟渠中。现场执法时,车间内正在生产,院内停有装满成品的货车两辆。负责人态度恶劣,阻止执法。执法人员依法抓获11名涉案人员并对该摊点进行断电关停。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坚决做到不纵容、不放过,确保打击到位。(记者 耿静 通讯员 陈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