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 蔡洪坡 通讯员代娜
12月21日下午,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案金额逾2亿元的特大跨省网络传销案。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吴某某等1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至11年,并处罚金13万元至50万元不等,其中,首犯吴某某获刑11年。
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审理查明,自2012年始,被告人吴某某创办“中国为民教育网”,以提供教育资源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一定价款购买该网站教育视频来获取加入资格。按378元、1890元、3780元、7560元分别对应银卡会员、金卡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的顺序,吴某某将会员分成等级,并设置“服务奖”“培育奖”“对碰奖”等多种“奖励”模式,最高奖为“宝马”轿车一辆。各级会员均可发展下线并根据不同会员等级享受相应的层级待遇和“奖励”计算方法,以此诱导会员大量发展下线。截至案发,该网站已发展会员18万余人,累计注册54万余单,其中,首犯吴某某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
桃城区法院认为,吴某某等14名被告人以提供教育资源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教育视频”获取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衡水市桃城区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升级换代,迷惑性、隐蔽性更强。希望民众警惕“暴利诱惑”,牢记传销发展人员、组成网络、复式计酬这三大基本特征,谨防落入传销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