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呼延世聪)日前,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方案》指出,着力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各方面工作的衔接。一是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标准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系统。二是对返贫的家庭,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相应纳入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予以帮扶。三是实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及时调整农村低保标准,2016年各地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855元/年以上,2017年至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要同步提高,各市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扶贫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要及时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备案。四是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