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12月16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雾霾再次袭来。提前预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企业及燃煤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连日来,我省采取多种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提前预警“削峰降速”,调控工业企业减排40%以上
“每天上午10时,我们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会商,预测未来3天的空气质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主任王晓利说。
据介绍,根据近年来重污染天气应急的经验,提前预警,提前响应,会更好地达到污染物浓度“削峰降速”的效果。12月13日受冷空气影响,全省空气质量自北向南逐步好转,但是经过会商预计12月16日到21日我省将出现新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所以省大气办要求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等市,继续维持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2月15日,又发出通知要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等8市于16日零时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升为Ⅰ级,唐山、沧州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10市工业企业,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减少4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原材料用量大的企业,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
王晓利介绍,除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监督检查企业停限产情况外,相关各市正在按照省大气办1号、2号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要求,对水泥、铸造、钢铁、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实施生产调控措施。
加强执法检查,12月1日至14日查处环境问题150个
为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地生效,从11月21日开始,省环保厅派出8个专项行动执法小组,在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邢台、沧州、衡水、邯郸等8市,开展驻市执法检查,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从省环境执法监察局了解到, 12月1日至14日,8个执法小组共现场检查企业、工地、面源污染点位379个,检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50个,其中未按要求执行限停产措施问题21个,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20个,烟气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异常问题8个,防尘措施实施不到位问题65个,垃圾焚烧问题22个,城区限行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3个,其他环境问题11个。
驻衡水市专项行动执法小组于12月7日联合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环保局,对深州市宏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夜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采取停产措施,且生产过程中污染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大量废气、酸雾无组织排放。针对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责成深州市政府连夜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拘留,违规生产的镀网车间已查封,并对企业处罚款20万元。深州市纪检部门将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对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针对环保部指出的沧州市存在的环境问题,沧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议和整改约谈会。截至目前,该市已责令停产企业3家,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做出顶格处罚;立案处罚企业2家,关停企业5家,刑拘3人。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专项行动执法小组均已责令立即改正,并交当地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省环监局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他们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8个专项行动执法小组的驻市执法检查将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