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做好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印发,把保障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河北省住建厅已派出专项行动督查组,省、市、县三级联动抓落实。
● 整治领域
重点针对存在拖欠隐患的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开展督查。要求各地建立工作台账和协调处置机制,明确防控目标,力争实现欠薪案件同比减少、被拖欠人数同比减少、被拖欠金额同比减少,确保2017年春节前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 制度保障
>>省住建厅出台办法,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与考核评价、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在信用综合评价中,对落实建筑劳务实名制的予以加分,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予以扣分。
>>加大惩戒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停止投标资格,直至依法清出建筑市场。
今年以来,河北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为15.6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6.4亿元。下面我们看看这些举措都有啥↓↓↓
● 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指标
河北印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因政府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相关人员工作不到位,导致本地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高发、频发,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 实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全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在各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用工手册,记录进场施工农民工身份、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 落实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
各地严格落实《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2016年以后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要全部实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按月支付到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未按规定足额缴存工资预储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视同建设资金不到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不得开工建设。
● 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要在2016年6月底前制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收缴部门、缴纳比例、动用标准和退还办法。实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制度,对省内注册且两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 联合惩戒欠薪失信行为
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严重拖欠工资失信企业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和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同时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由多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治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年关将至,又进入农民工讨薪维权的高发区。河北多市已经公布了讨薪热线,特整理奉上,希望对您有用↓↓↓
● 河北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热线
● 还有三个设区市有各区县详细电话:
>> 邢台
11月25日上午,邢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组织桥东区、桥西区、高开区、邢台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展了一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保障集中宣传活动。邢台市劳监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保定
保定市为18779名农民工追讨各类欠薪1.71亿元。反映相关问题可拨打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农民工维权专线电话。
>>石家庄
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记入“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河北新闻网综合,编辑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