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域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预计12月2日-4日,保定市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将达到区域红色预警水平。经保定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预警,12月1日12:00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在继续执行《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中规定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基础上,在保定市区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西二环以东(包含以上道路)区域内,对核定载质量为0.6吨以上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实行24小时禁止通行措施,为保障民生办理市区通行证的车辆除外。对违反规定的车辆,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保定台记者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