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查处8起污染环境典型案件 一企业被罚360万

2016-12-01 10:27:06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高薇
石家庄市查处8起污染环境典型案件,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受到相应处理。

    一、主城区东二环渣土遗撒案

    案情简介:9月16日晚,违法行为人武瑶伟(男,31岁,长安区人)驾驶牌照为冀A151ZT的渣土车,于22时57分至23时17分在东二环地铁三教堂站装载渣土后,沿东二环向北行驶,行驶中后挡板关闭不严,致使所载渣土大量遗撒路面,并未能采取有效路面清理和车辆维修措施,继续驾车一路遗撒渣土行至南高营指定渣土倾倒点,造成东二环辅路槐安路至北二环段遗撒大量渣土,部分路段渣土、碎石子堆积20厘米厚,造成路面环境严重污染。

    处理情况:市城管委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每平方米50元,污染面积7.2万平方米,已对造成东二环路面污染运输企业依规开出罚单360万元;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施工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对运输建筑垃圾单位处以3万元罚款。市公安局对车辆驾驶人武瑶伟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污染路段属裕华区城管局规划建设执法大队一中队指导员王岩管辖范围,因该同志未尽到巡查管理职责,对遗撒车辆未及时发现,造成道路污染后果,对此事件负有直接责任。裕华区政府决定给予王岩同志诫勉谈话处分。

    二、井陉县付晓辉等非法采矿案

    案情简介:8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裕华区公安分局在检查井陉县秀林镇袁峪村村东山采石场时,当场抓获非法开采石子的付晓辉、袁晓宁、王振、杨锐、谷胜辉、刘会文等6名嫌疑人。

    处理情况:该团伙2016年4月份以来在井陉县秀林镇袁峪村村东山采石场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10061吨(3762立方米)。经石家庄市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心价格结论认定价值140854元人民币。经审查,王振负责采石场的买菜做饭,不构成共同犯罪,于8月30日释放。付晓辉、袁晓宁、杨锐、谷胜辉、刘会文等5人于8月30日被刑事拘留,9月29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井陉县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国土局主管局长朱晓辉、秀林镇纪检书记刘国芳进行了诫勉谈话。该案相关取证工作已经结束,最终价值认定材料已经报至省国土资源厅,待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完毕后,移送起诉。

    三、正定县南楼乡刘建斌等人非法采砂案

    案情简介:6月2日,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巡查发现正定县南楼乡北楼村村北有人非法采砂,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建斌。经审查,自2016年4月初以来,刘建斌等人在正定县南楼乡北楼村村北沙场内进行非法采砂11048立方米,经石家庄市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心价格结论认定价值99432元人民币。

    处理情况:6月3日,犯罪嫌疑人刘建斌被刑事拘留,6月13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该团伙成员靳秋英、刘振国、陈德育投案自首,被依法取保候审。该案相关取证工作已经结束,最终价值认定材料已经报至省国土资源厅,待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完毕后,移送起诉。正定县纪委给予案件承办人矿管所副所长李杰党内警告处分,矿管所所长陈晓雷和县国土局分管副局长王立会负有领导责任,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

    四、北二环中铁六局高铁建设工地渣土运输项目环境污染案

    案情简介:3月31日晚八点左右,市城管支队在巡查中发现,在北二环体育大街、谈固大街附近存在极为严重的渣土遗撒,北二环体育大街交叉口东行的辅路堆放300多米长、十几厘米厚的渣土,污染面积达3000平方米左右。经查,为中铁六局高铁建设工地驶出的渣土车造成的严重遗撒。该渣土运输车辆具有运输资格手续,为合法渣土运输。但项目单位因渣土量较少,没有取得开工手续,因此未办理渣土处置手续,属违规运输渣土。

    处理情况:市城管委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每平方米50元,污染面积3000平方米,对建设单位罚款15万元,并对司机、运输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长安区渣土执法人员未及时发现石济客专工地在体育大街附近的出土点,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已于2016年4月份免除了负责该区域的长安区渣土一中队队长贝海石的职务,对责任队员翟涛罚款200元,并在长安区城管局范围内通报批评。

    五、赵县翔宇公司异味污染案

    案情简介:10月24日,省大气办督导检查组在赵县检查时发现,翔宇公司异味严重,危险废物仓位尾气治理设施擅自停运,刺激性气味污染严重;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更换数量严重不足。

    处理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赵县政府进行了如下处理:一是针对仓库存在异味问题,安排监测站对该企业进行了异味监测,加强废气运行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仓位尾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二是对于活性炭更换数量不足问题,立即责成企业按照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三是对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四是对环保局主管副职焦广坡、李西强作停职处理,撤销赵县环保局危废科科长徐建军、中队长孟春波职务。

    六、无极县正无路段道路(无极县路段)扬尘污染案

    案情简介:10月3日,石市黄色Ⅲ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市气水办督导组检查时发现,无极县S302道路施工项目约5公里长,沿线两侧大量土石方裸露,无任何苫盖措施;道路清扫、洒水抑尘措施不到位,车辆通过时扬尘污染重。经调查,无极县京港澳高速连接线(S302正港线)项目由河北冀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负责,无极县华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两侧排水沟施工,由于公路两侧供热管道外移施工及排水沟施工造成两侧土石方裸露。

    处理情况:无极县政府接到案件通报后,立即责成县交通局对无极县S302道路施工项目抑尘措施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责成施工单位对两侧裸露土方进行了整改,将两侧土方进行摊平、清运、遮盖。10月16日,县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站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对施工单位处以2万元罚款,责令其改正违规行为,同时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孙建路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七、石家庄市西柏坡电厂余热入市工程扬尘污染案

    案情简介:9月24日,石市黄色Ⅲ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石家庄市古城西路田家庄泵站西柏坡电厂余热入市工程,土石方作业没有按照预警要求停工,裸露土石方没有苫盖、无洒水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处理情况:11月18日,新华区组织公安、住建和西三庄乡政府再次对该项目进行联合执法,行政拘留一负责人5日。同时,对区住建局副局长郭庆轩、区住建局扬尘科科长范林、西三庄乡人大副主任金华厦、西三庄乡环保所所长郝晓霞诫勉谈话。目前,西岭供热工程已停工。

    八、桥西区尹泰出租汽车服务中心露天拆除作业扬尘污染案

    案情简介:10月12日,石市黄色Ⅲ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桥西区红旗大街尹泰出租汽车服务中心进行楼房机械拆除施工,未采取任何降尘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形同虚设。

    处理情况:一是桥西区在全区大会上对红旗办事处和尹村通报批评,红旗办事处向区政府做出检讨;二是桥西区住建局按相关规定对尹村在预警期间实施拆除作业致扬尘污染案处以罚款2万元,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处罚;三是给予尹村工作人员贾玉忠、王建辉撤职处分,同时两人不再担任尹村环保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管员;四是红旗办事处负责督导尹村在该处工地后续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有关扬尘治理措施,遇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上级要求落实相关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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