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杰)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制定印发《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控制教学班学额,每天锻炼1小时等内容进行要求。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就此细则进行了权威解读。
近年来,石家庄市22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认定,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但同时,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之间的管理水平还存在较大差异。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该市教育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此细则。
为使实施细则更符合石家庄教育发展实际,在教育部92条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将管理要求扩充到94条,并细化为263条管理细则。制定过程历时近一年,先后召开有关专家、部分中小学校长、学校一线管理人员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研讨会十余次。在反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我们看到的这个实施细则。
本次发布的是实施细则的试行版,自发布之日起,分阶段在以下学校逐步试行:
1、2017年,首先在设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市直属学校,以及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主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试点比例为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50%;
2、2018年,试点范围扩大到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主城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和正定县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点比例为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50%;
3、2019年以后,视试行情况,确定实施范围,逐步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