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调度令要求,廊坊市主城区和各县城建成区在11月18-19日(7-20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通行的管理措施,尾号为字母或者汉字的按双数管理,主城区限行区域: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内道路。
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市区内通行。限行期间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交警温馨提示:请提前做好出行线路安排,自觉遵守限行规定,文明出行!
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
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自11月16日20时起至11月20日12时止,我市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的通知》和《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5修编版)的要求,为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应急响应由三级提升至二级。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