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 通讯员韩学敏)继沧州市中心医院和市人民医院成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之后,目前,沧州市再增3家医院,分别是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青县人民医院和任丘市人民医院。省内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医疗费用,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2012年底开始,沧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参保患者在全市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都可以直接结算,解决了参保人员看病先垫付资金,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的问题。现在,沧州市的参保患者在省内其他地市就医,如果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定点药店购药,可以直接使用社保卡划卡;如果在已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使用社保卡按本市医保政策规定的待遇标准直接结算。
据介绍,实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参保患者如果到省内其他地市的医院看病,需要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或登记备案,出院后还要携带医疗票据和就医材料回参保地报销。沧州市参保人员如办理了省内长期异地居住就医手续,或转诊转院、临时异地急诊住院,在省内其他地市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省内其他地市参保患者在沧州市这五家医院就医,也能享受这项政策。
此外,使用社保卡直接结算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全省共72家,门诊定点医疗机构2671家,定点药店585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