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全市搜寻“老赖” 看看河北治“老赖”用了啥招儿

2016-11-14 16:55:38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 责任编辑:孙明霞

    11月10日,唐山市中院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了集中搜查专项行动,查找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唐山中院执行局的五个执行分局组成六个行动组,将全市、县划分为6个区域,分区域执行,搜寻拒不执行的“老赖”。

    据了解,此次“全城搜查”专项行动,唐山市中院组织警力299人,警车64辆。截至10日下午3时,各行动组入户搜查60家,已查获财产价值384.37万元,其中现金176.37万元,拘传拘留19人,主动履行11件,到位金额32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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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老赖”?

    老赖,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也出现“老赖“。从某种意义上说,“老赖”不但是指一类社会群体,而且可以说是社会转型阶段的一种社会现象。

    河北在治理“老赖”方面做了啥?

    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与全国联网

    从12月起,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系统联网,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同时,河北省工商局“河北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并与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进行联网,标志着河北将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用联合惩戒,对全国范围内失信被执行人在河北进行公司登记注册环节全面实行任职限制,“老赖”不得担任任何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部门建立情况共享机制

    9月29日,河北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意见》,充分利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建立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立案侦查和逮捕、起诉、审判程序等情况共享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监督。

    三级信用平台明年纵向贯通

    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2016年底实现省级平台与秦皇岛、唐山、沧州、石家庄廊坊保定市等平台的互联互通,力争2017年底横向联通省有关部门,纵向贯通各市、县(市、区)。

    全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去年以来,河北共开展各类“双随机”抽查1300余批次,共抽查各类主体23万余户。其中,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协助人民法院对“老赖”实施任职资格限制5600余人次,这些人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建立跨59个部门信用惩戒平台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到2017年6月底前,河北将完成跨59个部门的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实时传递、无障碍交换,逐步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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