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至11日保定机动车尾号限行继续执行

2016-11-09 09:03:3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高小茹
11月9日至11日,保定市将出现连续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

8日保定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机动车尾号限行继续执行

本次预警于11月11日24时解除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11月9日至11日,保定市将出现连续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经保定市政府研究决定,11月8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于11月11日24时解除。

保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化措施的紧急通知》继续执行,终止时间为11月10日24时。

限号规则:

星期一:限尾号5和0

星期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