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当日限单号双号行),车牌为冀J***7J的车辆经沧州市区永济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交通大街口东侧时,因违反限行规定被电子警察抓拍。
河北新闻网11月7日讯(记者常方圆)从沧州市交警支队获悉,11月4日18时至11月6日20时,沧州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4日的18时至20时,5日、6日的7时至20时,沧州市采取了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在28小时限行时间内,沧州市区共有1567辆“大胆”车辆,因违反限行规定上路行驶被电子警察抓拍,被处以100元罚款。
据介绍,沧州市此轮限行时间为11月4日18时起,每日7时至20时(含节假日),禁限行区域为市区迎宾大道、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全天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天禁止无标车、黄标车及渣土运输车辆、砂石运输车辆等易扬尘车辆通行;非营运车辆实行机动车尾号(含临时号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
沧州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如遇雾霾天,沧州交警将根据沧州市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规定实施机动车限行,广大驾驶人切莫抱着侥幸心理擅闯限行区域。违反限行规定上路行驶将被电子警察抓拍,面临罚款1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