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主城区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 河北各市不动产登记如何办

2016-11-01 18:13:45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 责任编辑:赵耀光
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到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保定市政府10月22日发布公告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10月31日起,保定市主城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启动,该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到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10月31日起,保定市主城区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原已依法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及各类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河北不动产登记

    登记流程:签合同前先咨询是否补缴土地价款

    保定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确切的流程为:取图(测绘窗口)→查档建薄(仅限2008年9月8日前的房本)→签订合同(交易部门窗口)→完税(地税窗口)→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此外,签订合同前,可先去咨询预审科是否缴纳补缴的土地价款,需缴纳补缴的土地价款的先到收费窗口交费。

    根据要求,初始登记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等的房产交易时需补缴土地价款,具体补缴标准,市民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提前进行咨询。

    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进度短信通知

    根据相关规定,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件、申请书样表等具体内容可点击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政务网站查询。

    也就是说,市民今后办理房产交易、抵押等业务时,当天可能拿不到不动产登记证书,但是,不动产登记部门会通过短信的方式,向市民发送办理进度及何时取件的信息,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市民在大厅排队等待领证的情况。

    不动产权证书带来哪些影响

    对于不动产权证书取代房产证将给市民生活带来的影响,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解释:

    一是房、地合一,土地证、房产证将被不动产权证书取代;

    二是不仅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森林、林地等所有权也将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市民不用再为了登记而跑多个部门;

    三是各类不动产登记今后统一到一个部门办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减少群众办证环节,工作人员还会根据登记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及时以短信形式将办理进程告知当事人;

    四是不动产权明确记载了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类型,让权利人明确知道自己享有的权利。

河北不动产登记

    除了保定,河北其他市的不动产登记情况如何,又该如何办理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石家庄:5区受理不动产登记

    自2015年12月7日起,石家庄市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井陉矿区、裕华区(不含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式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始颁发新的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市民在办理房地产登记等手续时将领到新版不动产权证书。石家庄市不动产权证书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之前市民手中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林权证等)继续有效,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时会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12月6日,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具体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该中心在市区设置2个办理地点,分别位于新华区中华大街19号(原石家庄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和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2号楼,市民可就近办理。目前,该中心可办理的业务为土地、房屋、林地、水域等不动产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暂仍由原发证机关办理,5年过渡期满后纳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新证书办理按件收费,具体标准为住房登记收费80元,非住房登记收费550元。不动产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新建商品房初次转移登记,不收产权登记费。个人办理回迁房转移登记、城中村改造项目,免收登记费。

    张家口:中心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9月18日上午,张家口市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在张家口市正式实施。

    张家口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自9月14日起,张家口市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国家规定的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权暂仍由原发证机关办理,过渡期满后纳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张家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依法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继续有效。从2017年1月1日起,如若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将启用新版不动产权证书。”

    秦皇岛:海港区10月3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从10月31日起,秦皇岛市海港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对海港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和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进行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册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动,原有权利证书不需要更换。今后不动产权利发生变动,办理变更登记等业务时,再予换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河北不动产登记

    沧州:市区3个地点办理不动产登记

8月31日起,沧州市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由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区设立的三个窗口受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有利于保护个人产权,办手续更加便捷,转卖房屋时不用国土、住建多个部门来回跑;可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有助于解决一房多卖的风险。据悉,除市区外,目前吴桥、南皮、泊头、献县也已开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据介绍,在此之前依法颁发的现有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在今后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城区设立3个办理地点:运河区御河路52号(原沧州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受理新华区和运河区范围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沧州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2520室,受理沧州开发区范围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吉林大道与西安路交叉路口),受理沧州高新区范围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新华区、运河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范围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暂时仍到原辖区分局申请办理。

    廊坊:市区设置2个登记办理地点

    9月18日,廊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不动产权首证颁发仪式,标志着廊坊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落地。当天起,廊坊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具体业务将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受理申请,并由廊坊市国土资源局依法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自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廊坊市出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方案,将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成立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承担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具体业务,面向广阳区、安次区全部辖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过渡期内暂由原发证机关办理,过渡期后纳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同时房屋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及补换证、抵押注销业务可直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根据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审查时限并不包括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的时间。也就是说,有的不动产登记如果需要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30个工作日之内。目前,廊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精简办事流程,根据不同登记类型、审查要求,主动缩减个人房屋转移(买卖)、抵押等20项业务办理时限,办事时限压缩至1-15个工作日。

    据了解,廊坊市区设置2个登记办理地点,分别是国土资源大厦登记窗口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国土资源大厦不动产登记窗口面向单位和个人,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相关业务;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面向个人,负责不动产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相关业务。

    衡水:国土资源局官网开辟不动产登记专栏

    8月22日上午,衡水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首发仪式在市不动产登记局举行,这标志着衡水市正式开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衡水市区及近郊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如土地、房屋和林地的登记等,由衡水市国土资源局下设的衡水市不动产登记局统一办理,可有效化解市民多头办证、分散办证、来回奔波的诸多不便。衡水各县市也将于9月底前陆续实施。

    目前,衡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共设置16个窗口、还有导办咨询台、排队叫号系统、LED宣传显示屏、休息座椅、饮水机、办证吧台椅等便民利民设施,为打造优质服务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一个部门负责、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的原则,优化管理,科学安排受理窗口;增设综合科、法规处;建立健全疑难问题议事原则与会商制度、权属纠纷与信访处理机制等工作制度;聘请软件公司开发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并在反复调试中趋于完善;此外,还在“衡水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开辟了“不动产登记”专栏,以加大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的宣传力度。

    依据不动产登记申请原则,申请人应携带相应材料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具体办理事项、流程、时限、必备资料等内容可咨询各办证窗口或登录衡水市国土局网站不动产登记专栏查询。

河北不动产登记

    唐山:汉沽颁出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

    8月31日下午,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土地登记综合服务大厅,该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徐俊庆利用不动产登记发证信息系统发放了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这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制度正式来到唐山市民身边。从此,土地证、房产证将渐渐淡出我们的生活,取而代之的则是不动产权证书。

    据悉,不动产权证书详细记录了权利人不动产单位号、面积、使用年限等权利状况。证书首页上方还印有二维码标识,该标识是为了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便于下一次受理时能够快速查询。   

    承德:高新区颁发承德市首张不动产登记证书

    9月29日,河北省承德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并颁发承德市首张不动产登记证书。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窗口依照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依据、簿册、表格、证书正式开展登记业务,原区房产管理处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一站式”服务。

    2015年,承德市启动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高新区分中心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窗口具体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工作。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为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备了业务窗口、办公室、档案室等相关场所并全力配合光纤设备存放、电路改造等相关工作,最大限度满足不动产登记的需要。据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中心将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节点、提高效率,充分体现改革带来的高效便民优势,最大程度方便办证群众。

    邢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铺开

    6月20日,邢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运营并颁出全市首张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邢台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铺开。

    和房产证相比较,不动产权证书除标注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信息外,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邢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权证书可以取代并覆盖房产证,还可根据申请记载权利人的土地、林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其他不动产登记信息。同时,可以有效以往分散发证导致的多头管理、效率低下、重复登记等问题。

    据介绍,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此前依法发放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需要进行不动产权变更时,再更换新的不动产登记证即可。此外,此前房产证上的房屋编号各个城市之间互不通用,为房产交易带来一定困难,而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全国唯一性,这为今后相关部门建立不动产信息平台共享信息奠定了基础。

    邯郸:不动产统一登记证将全面颁发

    按照国家、省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邯郸市提出了10月底前所有县(市、区)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目标。截至10月18日,邯郸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经资金到位,窗口建设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数据整合,月底前能够实现发新停旧。磁县、武安两地已颁发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涉县已颁布了发新证、停发旧证公告;临漳县、馆陶县已具备发证条件,近期将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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