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旅游局获悉,国家旅游局、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12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并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我市43个村被列入《方案》,成为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其中东光县7个、海兴县3个、盐山县10个、南皮县10个、吴桥县10个、献县3个。
我市这次入选的43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均具备了旅游资源基础条件好,成规模的种植、养殖、手工艺等特色产业基础;交通区位条件好,村庄临近城镇、交通干线、景点景区;所在县(市)及乡镇重视旅游扶贫工作,有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条件等。
据了解,国家12个部门和单位,制定《方案》指出,“十三五”期间将针对这些入选的村,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旅游规划扶贫公益、乡村旅游后备箱和旅游电商推进、万企万村帮扶、百万乡村旅游创客、金融支持旅游扶贫、扶贫模式创新推广、旅游扶贫人才素质提升等八项专项行动。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倾斜。积极整合资源力量,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景区。通过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使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
据介绍,立足加快这些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我市将扶贫攻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美丽乡村、现代农业相结合,推进这些村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施景区带动扶贫计划,完善景区配套设施,提高景区建设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提升景区对周边贫困村的带动力,开展景村共建扶贫工程,同时在扶贫村重点开展乡村旅游休闲度假业态创新,以贫困县的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和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社区、国家农业公园、休闲农场等。实施旅游扶贫示范带动工程,在旅游扶贫片区着重开展“九个配套”工程建设:建设一条乡村旅游公路、一条景观绿道、一个露营地、一批旅游厕所、一批小微停车场、一批特色购物点、一批旅游标志牌、一套环卫设施、一个游客服务中心,全方位支持构建乡村特色旅游目的地。实施旅游电商品牌培育工程,支持旅游扶贫企业及农业市场主体创建和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加快培养、包装、推出一批本土旅游商品品牌,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发挥大型涉农电商平台优势,优先支持有条件的旅游扶贫村建设旅游扶贫电商平台。加快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景区连接线、县乡旅游道路、旅游风景道与绿道、农家乐、乡村旅游巴士等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记者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