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宗苗淼)针对近期河北省商品房市场活跃,价格涨幅较大的情况,为规范商品房价格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河北省廊坊、石家庄等市,大力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
廊坊市从今年年初起,就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今年4月,制定了《环京津房地产市场价格检查的实施方案》,并下发《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商品房价格检查。随后,全市出动12个检查小组,查处房地产销售处200多家。在专项综合整治后,对有问题的26家开发项目一一查清,已全部规范整改到位。
同时,落实双随机检查机制及《市政府房地产市场秩序通告》,全力规范房地产价格行为。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未按规定实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进行哄抬房价或价格欺诈的行为进行检查。落实“廊九条”,稳控房地产市场。根据市政府《关于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严格落实廊九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的通知》,派专人参加政府八个部门组成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小组,目前检查正在进行中。
8月份以来,石家庄市价检局也多次组织检查人员对市区商品房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规范检查。从检查的80多家单位情况看,大部分商品房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与我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有差距。对此,石家庄价检局已成立局长为组长的市场价格监管领导小组负责监管。同时,建立市场价格监控联席会议制度适时进行提醒告诫。严格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内容,需申报价格及“一套一标”,对不规范经营提醒告诫,如遇价格违法,严格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