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预计我市未来一天可能出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而且气候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按照京津冀重污染天气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和《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10月18日2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应急响应。
儿童,老年人,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排污单位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施工工地采取料堆覆盖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商砼企业、料场、煤场严格落实抑尘措施;增加城市主要干道清扫保洁。
当空气质量指数低于200时,蓝色预警自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