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庞超)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工信厅出台《加快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我省将对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的药品、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重大医疗器械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的,按照有关项目管理程序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支持计划,可按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入额度的2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我省将对获得一类新药和第三类大型医疗设备或针对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临床急需重大品种研发项目,优先纳入奖励性后补助支持范围,并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奖励额度。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总投资超1亿元、列入省级千项技改计划的项目,按照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入额度的1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增强产业技术服务能力和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支撑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平台购买先进技术、设备、软件及设施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给予20%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时,鼓励企业加快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对在国内首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本省产国家基药品种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准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上市的每个制剂药品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工业大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