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我省将用两年时间对42万贫困人口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省政协委员刘鹤峰对此建议,搬迁前要对主要地质环境问题开展灾害调查,高度重视安置区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确保搬迁对象工作、居住地域地质环境的稳定,使他们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刘鹤峰委员提出,水土环境是搬迁群众生活的基础条件。应在选址时避开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对拟搬迁场地及周边进行水土环境调查,查明当地及周边的工矿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情况,调查是否发生过污染物泄露事件和水土环境问题,并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进行专业检测。
“搬迁中应避免引发或加剧地质环境问题。”刘鹤峰委员呼吁,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利用好自然地形地貌,避免不合理的人为工程活动。对依托人口集中的县城、小城镇等扩容的搬迁区域,应根据当地的地质环境条件状况选址,否则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应避免水土环境污染,保护好当地的水土环境,安置区远离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对各类垃圾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污水进行达标排放,避免搬迁对当地水土环境产生新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