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思源
河南巩义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该市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方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该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表示,处罚标准太低,是违法占用土地频繁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京华时报》8月30日报道)
查阅相关法律就可以发现,对此类事件,完全可以按照每平方米不低于10元的标准处罚,仅按3元的标准处罚,未免有“选择性执法”之嫌。
更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都明确提到,有关部门对非法占地违规建筑要限期拆除,退还非法占地、恢复土地原状。可见,罚款不过是辅助手段。
然而,尽管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已于今年二月作出了“限其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和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决定,但是半年过去了,违规建筑仍未拆除,有关部门除了盯着“每平方米罚3元”外并无任何作为。由此而言,“处罚标准低”不过是不作为的托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