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石市将通过试点地区,试点病种的方式,逐步推行分级诊疗,探索建立和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日前,市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方案,对分级诊疗工作做出安排。
根据方案,分级诊疗实施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医疗机构。首先推行的是先试先行试点县(市)的医疗卫生机构,首先做好高血压、糖尿病两个病种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
赞皇、井陉作为试点县(市、区),分级诊疗工作先试先行。到2016年12月底,在所有重点实施分级诊疗机构中,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出台相关文件,调整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其他县(市、区)要尽早谋划,创造条件,在2016年底前启动,2017年初全面展开双向转诊工作。到2017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次比例达到60%,县域内就诊比率达到90%以上,县级医院转诊率不超过10%。
成立市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分级诊疗工作。明确部门分工及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周密部署,加强监督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调整医保报销比例,通过差异化报销政策的实施,发挥医保的杠杆调节作用,引导合理就医流向,拉开基层、县级、域外医院诊疗的报销差距,制定双向转诊优惠政策。按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确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诊治病种,制定差异化报销补偿政策,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起付线、报销比差距。
各县(市、区)参保人员(除市内五区和急危重症患者)跨区域就诊,须辖区内二级或以上医院出具转诊意见书,方可按政策报销医疗费用。依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合理设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引导患者分流就诊。
方案要求,建立双向转诊工作程序、制度、流程、目录,严格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程序及双向转诊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截留患者。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应当首先选择稳定性好、质量能够监控和费用较高的检查检验项目,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间逐步开展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项目结果,原则上应予以认可。
意见特别提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通过组建医联体、开展对口支援等措施,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辖区群众提供高水平的系列健康服务。(首席记者王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