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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改善 优良天数过半
中国环境保护部17日发布2016年上半年全国空气状况显示,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7.4%,同比升高11个百分点。
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2016年上半年,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PM2.5、PM10浓度分别为每立方米63微克、每立方米114微克,同比下降19.2%、20.3%,较2013年同期下降45.2%、40.9%;臭氧浓度为每立方米177微克,同比上升7.9%,较2013年同期上升16.4%。
监测表明,北京市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优良天数同比有所增加。北京市上半年优良天数比例为58.8%,同比升高10.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每立方米64微克,同比下降17.9%,与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37.9%;PM10浓度为每立方米88微克,同比下降19.3%,较2013年同期下降31.3%;臭氧浓度同比上升5.5%。
京津冀联合防治大气污染 共同采取11项强化措施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前,环保部与京津冀三省市联合印发通知,部署2016年至2017年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
按照通知要求,到2017年,天津市PM2.5年均浓度应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其中,武清区、宝坻区、蓟县分别达到或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天津市作为责任主体之一,要与北京市、河北省共同采取11项强化措施防控大气污染,包括:限时完成农村燃煤清洁化替代、限时完成燃煤锅炉窑炉“清零”任务、划定禁煤区和煤炭质量控制区、限时完成关停淘汰任务、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大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力度、传输通道城市限时完成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以排污许可证强化“高架源”监管、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传输通道城市工业企业实施生产调控等。天津市将尽快组织制定细化方案,确保各项强化措施落实到位,完成既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