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日报讯(康军民、孙健、李其征)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提升城市形象,6月22日以来,沧州市集中部署开展了高架广告牌专项整治行动,规定区域内违规高架广告牌7月20日前将全部拆除。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拆除违规高架广告牌71座。
此次高架广告牌专项整治范围为:沧州市高速合围区域(含高速两侧);沧廊高速开发区出入口(小园)至沧东开发区沿路两侧。整治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凡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和超过许可期限的高架广告牌一律拆除;尚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暂予以保留的高架广告牌,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行政许可部门负责督促相关权属单位(责任人)对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广告内容进行监督管理,严禁出现画面污损影响城市形象的情况,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损害市容市貌以及违背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规范。此次拆除的71座违规高架广告牌中,沧县5座、运河区29座、新华区10座、沧州开发区1座、沧州高新区14座、市交通运输局12座。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下一步,市城管局城市信息化监督指挥中心,将对拆除后未经有关部门行政许可再度擅自设置的高架广告牌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加强巡回监管,并要求相关部门限期处理,确保高架广告牌整治后不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