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出门旅游,不仅要玩得开心,更要吃得放心。近日,省食药监局、省旅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保障游客饮食安全,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意见提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督促旅游景区经营者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意见提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小餐饮、农家乐等旅游消费重点区域的例行监督检查力度。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落实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及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季节性歇业和开业情况。
意见要求,要将量化分级管理作为强化旅游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探索将量化分级评定结果作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重要指标,鼓励具备相应供餐规模、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承担旅游团队的餐饮服务工作。引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场所布局,通过透视明档、矮墙展示、视频传输、参观回廊、开放式厨房等多种方式,实现“明厨亮灶”,做到食品加工制作重点区域可视、关键环节可知、风险点位可控。
意见要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全面开展应急培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目前,我省有A级旅游景区300多家,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上亿人次。旅游景区餐饮消费具有季节性强、流动性大、游客参与度高等特点。同时,受地理场所、交通设施等因素影响,部分旅游景区食品及原料采购困难,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存在一定隐患。此外,少数旅游景区餐饮设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无证照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