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环境,4月1日,在北京市农业局渔政站、河北省渔政处执法人员的监督下,京冀两地100余条渔船、200多名渔民同时停止渔业捕捞,为官厅水库的土著“居民”——鲤鱼、鲫鱼、餐条鱼等鱼类提供良好繁衍生息环境。即日起至8月15日为官厅水库禁渔期,两地实施联合禁渔行动。
4月1日早晨,笔者跟随市农业局渔政站的执法人员来到官厅水库边,协助居民拉船上岸。当地渔民说:“每年禁渔结束后,鱼多了,个头也大了,每天捕100多斤没问题,通过禁渔我们农民的收入显著提高了。”
市农业局渔政站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禁渔期间,官厅水库全库捕捞船只和渔民全部上岸,不再开展捕捞活动。渔政执法人员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偷捕、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水陆结合,始终对违法分子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与此同时,京冀两地渔业部门将联合开展大规模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按照计划,本月将投放鲢鱼、鳙鱼、青鱼、草鱼、武昌鱼等15万公斤,约300万尾。
官厅水库于1951年10月动工,是新中国成立后建设的第一座大型水库。水库位于河北省怀来县与北京市延庆区界内,总面积12万亩,其中河北省怀来县8万亩、北京市延庆区4万亩,是首都重要的备用饮用水源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总体要求下,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渔政部门建立了京津冀渔政协同执法机制。
为了确保禁渔期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北京、河北两地渔政执法机构制定了《官厅水库渔政协同执法方案》,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了联合执法、案件移送、重大事项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将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在原有联合禁渔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北京市农业局、河北省农业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官厅水库禁渔期的通告》,规定官厅水库全境自2016年起,每年的4月1日至8月15日为禁渔期,期间停止一切渔业捕捞活动。
禁渔期间,市农业局将开展大规模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人工投放鲢鱼、鳙鱼可以滤食浮游生物来净化水质,投放草鱼、青鱼、鲂鱼等品种增加水体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结构。近年来,官厅水库通过开展封库禁渔,有效地改善了水库水质,基本恢复了饮用水功能。
笔者了解到,北京、河北两地在“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对官厅水库的投资力度,尤其是加强渔政码头、渔政执法船艇等的建设,提高渔政执法能力,为官厅水库生态环境的改善发挥更大的作用。